
1、具有本市户籍的七台河居民
2、本人前往公安局办理
1、提交填写完整的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》。
2、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照2张。
3、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(未满16周岁的除外),并提交复印件。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,须交验本人有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》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》、定居国外的证明,并提交复印件。
4、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,并提交复印件。
5、已持有效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,提交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。
6、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申请人,由直系亲属或者其他监护人代办,须交验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,并提交复印件。
一、领取“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”
二、按要求填表
三、复印身份证、户口本正反面、户口本地址页、户口本本人页并粘贴在申请表内
四、人像采集
五、受理
六、申请人拿办证回执并交费
七、自取或者邮递到申请人指定地点
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
办公地址: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沿河街4号
咨询电话:0464-8297081
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
办公地址: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康华街2号
咨询电话:0464-8538512
办理时限
1、应邀赴台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及签注:5个工作日
因私赴台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及签注:15个工作日
2、再次申请签注:10个工作日
办理费用
(1)本式每证30元;卡式每证80元;
(2)一次有效签注15元/项;多次有效签注80元/项。